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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老赵可真倔拆他的鸽棚得三年

2000-11-22 来源:生活时报 记者 邓 婷 通讯员 白 荷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1月21日讯退休老干部爱养鸽子无可厚非,不过养鸽影响了环境可有人不答应了。昨天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居民楼顶搭建鸽子窝的赵某于判决生效后,20天内拆除鸽子棚。

3年前,北京市某单位退休干部赵某在其住房屋顶(楼顶)搭建一约10余平方米的鸽棚,饲养鸽子约百只。可没过几月,该楼的住户就有意见了,纷纷向房管所反映赵某搭建的鸽子棚影响环境卫生,房管所依照有关规定,要求拆除鸽棚,然而这却遭到了赵某的拒绝。房管所也急了,把赵某告上法庭。一审北京市朝阳法院判决赵某拆除自建鸽棚,清除杂物,恢复楼顶原状。为保鸽棚,赵某决定将“革命”进行到底。一纸上诉状又把此案推到了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

二中法院认为,根据国家建设部有关规定,楼盖、房顶属住宅的共用部位,住宅所有人不得擅自侵占,不得擅自增加或者减少对该幢住宅共用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有影响的自用设备。同时《北京市城市容貌标准》规定,建筑物应做到在阳台、平台、外走廊无堆放物;窗外无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无搭建的挂台、雨棚等。且北京市信鸽协会对市区内鸽子限养数量及搭建鸽棚亦均有相应规定。赵某虽购买了居室的产权,但未经物业管理部门同意,即在该住宅的共同部位搭建鸽棚,属擅自占用住宅的共用部位,对公有住宅售后的维修养护和住用安全造成影响,又影响城市容貌。赵某作为北京信鸽协会会员,亦未自觉遵守对限养只数、鸽舍搭建的规定。因此,赵某搭建在楼顶的鸽棚应予拆除。二中法院驳回了赵的上诉,这回倔强的赵某可没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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